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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届毕业生第一次次创新能力评价成绩(学术成果板块)认定结果的公示

2024-06-18   审稿:lixy     (浏览次数:)     打印    收藏

全院同学:

根据《关于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综合评价中“创新能力评价成绩”体系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中对“学术成果”认定的相关要求,经学生申报、学院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“学术成果板块”认定工作组研究决定,拟认定通过《Hemicyanine‑Phenothiazine Based Highly Selective Ratiometric Fluorescent Probes for Detecting Hypochlorite Ion in Fruits, Vegetables and Beverages》学术论文,现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
公示时间:202406182112:00
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至学院党委办公室(11-316)实名书面反映(电话:0835—2886151)。